在“双碳”目标引领与产业绿色升级的浪潮中,绿色工厂与节能审查频繁出现在企业转型清单中,二者为何能成为企业必答的转型考题?新版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》(GB/T 36132—2025)将“能源低碳化”“资源高效化”列为核心评价维度,权重占比超60%;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》则通过全流程监管筑牢能效底线。厘清二者关联、推动协同落地,不仅是政策合规的硬性要求,更是企业降本增效、抢占市场先机的关键。
绿色工厂评价的首要前提是企业合规经营,而节能审查作为项目开工建设、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法定依据,直接决定了企业是否具备绿色转型的准入资格。根据《绿色工厂评价要求》,工厂新建、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,未按规定完成节能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项目,不得开工建设或投入使用,更无法满足绿色工厂“合规性”基本要求。
从审查内容来看,节能审查聚焦项目用能分析、节能措施、能效水平及碳排放情况,要求企业在项目初期就优化生产工艺、选用高效用能设备、规划降碳路径,这与绿色工厂能源资源投入、环境绩效等评价指标高度契合。例如,节能审查中要求的单位产品能耗控制、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措施,正是绿色工厂“能源低碳化”指标的核心考核内容,为绿色工厂创建筑牢前期基础。
节能审查更多聚焦项目准入阶段的能效与碳排放底线管控,而绿色工厂则以全生命周期理念,推动企业从“被动合规”向“主动优化”升级。通过绿色工厂创建,企业将节能审查中的基础要求转化为长期运营的管理体系,实现节能降碳成效的持续提升。
新版绿色工厂评价体系强化定量指标考核,引入“基准值”与“引领值”评分机制,引导企业在节能审查达标的基础上,追求更高能效水平。例如,节能审查通过后,企业可依托绿色工厂创建,建立能源管理中心、搭建光伏电站、优化供应链绿色采购,进一步降低能耗强度与碳排放,实现从“达标”到“标杆”的跨越。哈尔滨市松北区的实践也证明,严格执行节能审查与培育绿色工厂协同推进,可有效推动区域内企业绿色转型,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12户、省级23户,形成良性发展生态。
当前政策体系正推动节能审查与绿色工厂建设深度融合,形成“源头管控—过程提升—绩效评价”的全流程闭环。2023年实施的节能审查办法将碳排放评价纳入审查范围,要求项目核算碳排放量、提出降碳措施,这与新版绿色工厂“碳足迹管理”“有害物质替代”等预期性要求形成政策呼应。
同时,节能审查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为绿色工厂长效运营提供保障。对于通过绿色工厂认证的企业,节能审查机关会强化对其能效水平、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;若项目实际能耗超过审查批复水平10%及以上,需重新履行审查程序,倒逼企业持续维持绿色生产水平,确保绿色工厂称号“名实相符”。
企业在项目立项阶段,应同步对接节能审查要求与绿色工厂评价标准,将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融入项目节能报告编制。在工艺设计、设备选型、能源结构规划等环节,既满足节能审查的能效底线要求,又预留绿色工厂“能源管理中心建设”“可再生能源利用”等进阶指标的实施空间,避免后期重复改造。
建立覆盖项目建设、运营、改造全周期的协同管理机制:建设阶段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意见,确保节能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投产;运营阶段依托能源管理体系,对标绿色工厂指标持续优化用能结构,定期开展节能诊断与碳足迹盘查;改造阶段通过技术升级,推动节能审查成果向绿色工厂更高标准延伸,实现能效与环保绩效双提升。
企业可充分利用地方绿色转型扶持政策,将节能审查合规与绿色工厂创建结合起来申请政策支持。例如,对接绿色信贷、财政补贴等金融激励政策,缓解绿色改造资金压力;积极参与区域节能审查告知承诺制试点,依托绿色工厂的成熟管理体系,提升审查效率;通过绿色工厂认证增强市场竞争力,对接绿色供应链采购需求,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。
绿色工厂与节能审查并非孤立存在,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,正是企业绿色转型的核心逻辑所在——节能审查划清合规底线,绿色工厂升级价值空间,共同构成转型必答题的核心考点。在双碳目标深入推进的背景下,企业唯有主动打通二者协同路径,方能在产业绿色转型浪潮中抢占先机,交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答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