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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BAM 和碳足迹报告有什么关系?

返回列表 来源: 青岛新达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:2026-01-12 阅读次数:1003

一、核心定义与关联差异解析

要明确二者关系,需先厘清核心定义与核心要求:

1. 核心定义:CBAM(碳边境调节机制)是欧盟推出的强制性贸易合规机制,核心目标是防止碳泄漏,要求进口高碳产品(钢铁、铝、水泥、化肥、氢、电力等六大行业)申报生产阶段的隐含碳排放,按欧盟碳价缴纳碳关税,2026年起正式进入征税阶段。碳足迹报告是基于ISO 14067等国际标准,对产品全生命周期(从原材料开采、生产制造、物流运输到废弃回收)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量化评估的标准化文件,本质是低碳管理工具。

2. 核心关联:二者均以“产品碳排放”为核心核算对象,都强调数据的可追溯性与量化准确性,存在数据协同基础——碳足迹报告的基础排放数据(如生产能耗、原材料消耗)可作为CBAM申报的核心数据源,实现“一份数据、双重应用”。但二者并非等同关系,核心差异体现在三方面:一是政策属性,CBAM是“强制合规要求”,未达标将影响市场准入;碳足迹报告多为“自愿性管理工具”,服务于市场沟通与低碳优化;二是核算范围,CBAM聚焦“生产阶段”的直接排放(燃料燃烧、化学反应)和部分间接排放(外购电力),不涵盖下游使用、报废阶段;碳足迹报告覆盖“全生命周期”,范围更宽泛;三是核算规则,CBAM需严格遵循欧盟指定计算逻辑与填报格式,碳足迹报告可依据行业方法学或客户要求调整。

二、风险警示:混淆二者的四大核心后果

企业若混淆二者关系,将面临四大核心风险:

1. 申报驳回与市场准入风险:认为“做了碳足迹报告就无需再做CBAM申报”,或直接将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数据作为CBAM申报数据,会因核算范围不匹配被欧盟主管当局驳回,导致货物滞留海关,无法进入欧盟市场。例如某铝制品企业误将运输、报废阶段碳排放纳入CBAM申报,直接被判定为无效申报,货物滞留港口超30天。

2. 高额罚款风险:若碳足迹报告数据存在造假、篡改,或使用非欧盟认可的核算方法(如直接套用LCA数据库系数核算CBAM排放),将被认定为CBAM不实申报,面临10-50欧元/吨CO₂的罚款,严重违规时罚款可达碳关税金额的3-5倍。

3. 碳成本激增风险:CBAM明确禁止直接使用生命周期评估(LCA)数据库系数核算排放,若企业忽视这一要求,将因数据高估导致多缴纳碳关税——如某光伏企业用LCA系数核算硅料生产排放,较CBAM标准核算结果高出32%,额外增加碳成本约28万元/千吨组件。反之,若碳足迹数据未覆盖CBAM要求的前体材料排放,将被强制适用惩罚性默认值,同样推高成本。

4. 供应链连锁风险:CBAM要求下游企业提供上游原材料的有效碳排放数据(需附带“满意”等级的核查报告),若上游企业碳足迹报告未通过合规核查,下游企业将无法复用其数据,被迫承担更高的默认值成本,甚至被下游客户终止合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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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合规指引:二者高效衔接实操路径

企业需建立“差异区分+数据协同”的合规体系,实现二者高效衔接:

1. 明确边界,精准区分核算范围:先梳理产品生产流程,按CBAM要求界定“生产阶段直接排放+外购电力间接排放+前体材料排放”的核心范围,剥离碳足迹报告中使用、报废等非CBAM覆盖阶段的数据,避免范围混淆。可参考欧盟《CBAM实施条例》附件中的产品类别规则(如钢铁产品需包含烧结矿等前体原料排放),建立范围对照表。

2. 搭建协同数据体系,减少重复核算:以生产台账为核心,整合碳足迹报告与CBAM申报的共用数据(如燃料消耗、电力使用、原材料用量),建立统一的碳排放数据库,明确数据采集节点(如能耗数据按小时粒度抓取)与责任人,确保数据源头一致、可追溯。例如将碳足迹核算中的原材料消耗数据,直接复用为CBAM前体材料排放核算的基础数据。

3. 选择合规核查机构,保障报告有效性:碳足迹报告需由欧盟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核查,确保核查意见为“无实质性错报(Satisfactory)”,核查范围覆盖CBAM要求的排放环节。避免选择无国际资质的机构,导致报告无法被欧盟采信。

4. 规范申报衔接,留存佐证材料:按CBAM官方模板(XML格式)整理碳足迹中的合规数据,补充欧盟要求的额外信息(如企业注册编码、产品CN编码);申报后将碳足迹报告、核查证书、生产台账等材料留存至少5年,以备欧盟追溯核查。过渡期内每季度更新数据,年度变化率超10%需提交变更说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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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专业进阶:行业适配与政策趋势应对

1. 行业适配重点差异:不同行业的CBAM与碳足迹衔接核心不同——钢铁行业需重点区分高炉/电炉工艺的排放差异,确保碳足迹中的工艺排放数据与CBAM申报一致;光伏组件企业需聚焦硅料生产阶段(占比约62%)的碳足迹数据,配合欧盟“碳足迹溯源码”要求,实现数据全链路追溯;水泥行业需注意CBAM已纳入间接排放,碳足迹报告中需精准核算外购电力的排放因子。

2. 数据优化进阶技巧:通过绿电替代、工艺升级降低碳足迹,可同步减少CBAM碳关税成本——如每使用1MWh绿电,可减少0.5-0.8t CO₂e排放,同时在碳足迹报告与CBAM申报中同步体现减排成效,需留存绿电采购凭证作为佐证。若上游原材料碳足迹数据缺失,可先使用欧盟临时认可的替代方法,同时推动供应链协同,要求上游企业提供合规碳足迹报告。

3. 政策趋势应对:CBAM未来将扩围至化学品、塑料等行业,此类企业需提前布局,按“全生命周期碳足迹+CBAM核心范围”双维度搭建数据体系,避免政策落地后仓促应对。同时关注中欧碳足迹核查互认进展,若实现互认,可减少重复核查成本。